您现在的位置: 濮阳科技之窗 >> 依法行政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 依法行政正文
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党务公开
政策法规
濮阳市科技扶贫专项资金专项
作者:pydangch    依法行政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88    更新时间:2009-3-11    【打印】【关闭

 

               濮阳市科技扶贫专项资金专项


         扶贫专项的宗旨是有组织、有计划地将成熟适用的技术成果推入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民经济主战场,在重点县组织实施,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一、组织机构及职能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制定和发布科技扶贫专项资金年度项目指南,审定科技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并联合濮阳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计划及预算,对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审批科技扶贫专项资金年度预决算,并会同市科技局下达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对科技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申报
市科技局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科技扶贫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及申报要求。资金项目的申报实行定期受理和集中审批。
(一)申报扶贫专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所在县为我市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具备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及科研开发力量;
3、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符合国家科技和产业政策,符合本县区域性特色支柱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扶贫专项项目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需填写《濮阳市科技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并编写《濮阳市科技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四份)报送所在县科技局;
2、县科技局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将材料报送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三、评审及立项
市科技局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资金配套能力、项目资金预算的合理性及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进行审核。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四、实施与管理
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通过市科技局和项目承担单位来执行。市科技局负责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内容执行。市科技局对项目实施实行跟踪管理,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经费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拨付。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经费。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濮阳市计算机中心承办  豫ICP备05012674号
Tel:(0393)4416598 管理员信箱: pys169@163.com 科技局办公室电话:(0393)6666200 传真:(0393)6666200
Copyright ©2001-2012 濮阳科技之窗 PYK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推荐使用IE浏览器 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