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建立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长效机制,近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四项工作制度(试行)》(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5号)。
服务指导制度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方向引领、服务助力、指导推动作用的一系列制度。
情况交流制度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过程中积极构建平台和渠道,发挥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作用的一系列制度。
督促检查制度是指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过程中坚持任务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行督促的一系列制度。
分析评价制度是指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本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运用的一系列制度。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认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在本地、本系统的整体推进。要将四项工作制度作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保障,结合本地、本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细化督导流程,明确督导责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