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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科技简报第57期
作者:dangch    政务公开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8    更新时间:2017-12-15    【打印】【关闭

濮阳科技简报 

57

(总1455期)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编          201711月7

 

濮阳市知识产权局荣获晋冀鲁豫专利执法协作区“8·10”行动突出贡献奖

 

近日,晋冀鲁豫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区“8·10”打击假冒专利专项行动总结表彰大会在新乡市举行。会议总结了“8·10”专项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随后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濮阳市知识产权局荣获突出贡献奖,华龙区赵艳玲、濮阳县胡怀趁2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8·10”专项行动是晋冀鲁豫四省十一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成员单位,于810日统一开展的一次集中打击假冒专利的行动。此次行动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查处力度,共查处以净肤堂产品为主的假冒专利400余件,其中濮阳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濮阳县、华龙区、开发区联合行动,共出动专利行政执法人员30余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商品4000余种,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查处假冒专利案件60件。

今年以来,濮阳市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大力抓好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共办理专利行政执法案件254起,其中调处专利纠纷102起,查处假冒专利152起,开展展会执法和维权援助3次,作出专利侵权咨询意见28份,案件总量居全省前列,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局)

 

 

南乐县“三结合”扎实开展知识产权

宣传培训活动

 

今年以来,濮阳市南乐县注重将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与各类业务工作相结合,对流通领域商家、创新型企业、非职务发明人开展“精准”宣传培训活动,使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精准到人、精准到事,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与处理假冒专利案件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宣传专利保护知识。在专利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为南乐县超市、购物中心负责人、专利商品管理员,详细讲解了《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等规章相关内容,并以假冒专利案件处理和规范专利标识标注为例,现场演示如何识别和处理假冒专利商品,指导他们学习专利信息检索方法,为他们在购进标注专利标识商品时能够快速检索识别、严把进货关奠定了基础。

二是与申报河南省首届专利奖相结合,宣传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深入县域内10余家企业宣传河南省首届专利奖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对照《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的申报要求及评审标准积极申报。同时,建议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等途径,在生物基材料产业、装备制造产业创造和形成一批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有较高市场价值的优质专利。

三是与专利资助资金发放活动相结合,宣传专利事业发展激励政策。南乐县上半年共领取市级专利资助资金71381.5元,占全市总资助金额的25.7%。以此为契机,南乐县知识产权办向企业和非职务发明人进一步宣传了专利资助、发明专利年费资助、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专利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等专利事业发展激励政策,激发企业和非职务发明人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热情。              (南乐县知识产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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