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二、办理主体: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三、认定登记条件
1.依法已经生效的书面完整技术合同。
2.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3.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四、办理流程:
提交登记合同 文本及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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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式 审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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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质 审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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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技术交 易额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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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登 记 证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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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从收齐审查合格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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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材料:
1.依法已经生效的书面完整技术合同一式三份;
2.有关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3.合同交易额正式发票。
六、承办科室:濮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七、联系电话:6666209
八、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综合办公楼705室
十、其他共同审批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