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市科技局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各级党组织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确保党务信息传递更加准确、全面、及时、有效,促进党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濮阳市科技局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为该局办公室主任。
第三条
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党务公开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代表党组织或工作部门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党务公开信息,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审阅新闻稿件,回答记者提问,接受记者采访;协助党组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党组处理有关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工作;负责安排和接受媒体采访。
第四条
党务公开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涉及党务公开方面的重要部署、重大决策、重要项目、重要事件;本系统党务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热点问题的处理意见、态度和措施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其他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方式包括发布会、通报会、党务公开监督员座谈会、答记者问、接受媒体采访等。
第六条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采取不定期的方式,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情况;发言人根据实际需要或按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进行临时性新闻发布。
第七条
根据授权发布新闻。党务公开新闻发布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在新闻发布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新闻发布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发布。
第八条
严肃新闻发言人工作纪律。常规性信息定期按时发布,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发布,不得隐瞒或拖延。涉及重大问题的信息由市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不得随意发布。
第九条 要结合总体工作安排,制订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要新闻信息的发布。
第十条 及时评估新闻发布效果。每次新闻发布以后,要进行发布效果评估,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