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第一条 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情况,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干部工作规划,干部培养情况;干部管理和服务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廉洁从政教育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8、制度建设情况。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情况等。
9、其它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 公开的形式
1、会议公开。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内事务问询会、党员群众代表会、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党内事务。
2、文件公开。运用文件、简报等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事项。
3、栏板公开。规范设置和充分利用传统的党务、政务、办事公开栏、板报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进行公开。
4、网站公开。利用局域网和政府网站,开设专门党务公开网站公开。
5、有利于党务公开的其他有效形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不同的分开形式,要注重效果、便于监督。
第三条 公开的程序
1、提出事项。各党支部或相关科室单位、提出拟公开的事项及其范围、形式、时限等内容或方案,报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审核。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需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3、实施公开。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经审核后的党务公开工作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对仅限于党内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向党员公开,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党员的监督;对可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4、搞好反馈。认真收集、整理党员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第四条 公开时限
根据党内法规、制度的规定和公开内容的特点,决定公开时间。
1、领导干部分工、局党组年度目标任务、党员民主评议等稳定性较强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
2、党员发展、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及局党组的重大决策等时间上不确定的内容一般即时公开。
3、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