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要求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濮纪发〔2010〕18号)精神,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反对和防止奢侈浪费等问题,重申以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倡导廉洁、诚信、守法、节俭的社会风尚。要针对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严格自律,制止奢侈浪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切实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严禁违反规定赠送和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活动;严禁以联谊等名义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和节庆剪彩活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同时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三、改进作风,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细致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加强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局监察室要发挥职能作用,围绕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局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将春节期间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于2010年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6666353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